手机站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公告通知
杭州市总工会医疗互相办法通知
发布:2014年11月24日  浏览:12953 次

 

杭州市企(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实施办法

杭州市在职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杭州市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

 杭州市女职工特殊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中,第四条  互助保障对象为:全市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及男女职工母亲。要填好相关内容,并提交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都要有)。填写表格从学校的工作QQ群中下载。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