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推进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工作,10月19日,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举办全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市总工会干部学校承办。各区、县(市)总工会的法工部长、具体办证人员和分管领导,各产业工会相关干部及分管领导4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特邀省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赵云对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进行讲解,着重对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信息公告和证书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培训班学员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陆续参观了工匠精神展示厅、主展厅和劳模工匠展示厅,通过观看实物资料、图文展板、工匠作品等,详细了解了杭州工会的发展史、工人阶级奋斗史、工会干部的耕耘史、工匠精神传承史,进一步加深了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理解。
据悉,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是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可以确保工会经费有稳定的来源,可以有效保护工会的财产,可以更好的为职工服务。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把办证换证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契机,要及时通知基层工会限期换证,指导服务基层工会开展民主换届改选工作,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明确办证范围
我市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工会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等工会组织。
首次申领证书所需材料
凡具备《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于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工会法人资格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上级工会同意工会成立(筹备组)文件;
3.上级工会对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4.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期换届选举或有变更事项时申领证书所需材料
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证明文件:上级工会同意更名的批复;上级工会对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上级工会对主席增补报告的批复等文件,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变更住所无需提供有文号的批复文件,应提供由上级工会出具或盖章的地址变更说明,说明应注明工会地址由原来的某地变更为现在的某地。
登记管理机关的变更无需提供有文号的批复复印件,应提供相关情况的纸质说明一份,并加盖上级工会公章。
3.工会主席变更时,应提交新任主席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证书原件。
工会法人资格注销时所需材料
1.《工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上级工会同意撤销的文件或向上级工会备案撤销的文件,文件应有文号;
3.上级工会出具盖章的经费、资产清理及债权债务完结的证明等材料;
4.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证书原件。
证书遗失或到期时申领证书所需材料
已经取得十八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层工会,工会委员会仍在有效届期内且证书使用期限未满,并无任何变更事项时证书遗失;工会委员会仍在有效届期内,但证书有效期满且并无任何变更事项时,补(换)领证书,需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上级工会关于主席任期批复件,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3.遗失公告。如证书遗失,应主动于一个月内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并注明遗失主体、遗失时间、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详细内容。
4.情况说明。遗失或到期换证,都需出具由上级工会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一份,说明补(换)证的具体原因。
5.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证书原件。
以上表格下载详见市总工会网站。
市级产业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法人证书登记办理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01号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部1412室,联系电话:87161032。咨询电话:87160996 87161032。
区、县(市)总工会所属基层工会法人证书登记到各区、县(市)总工会办理。
(劳动关系部、市总干校)